标底,是指由业主对招标工程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预期价格。
一、标底编制原则
1 编制依据具有可靠性:编制标底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计价定额及各种规范,以及市场的价格等进行编制
2 标底具有完整性:标底价应由工程成本、利润、税金组成。
3 标底价预招标文件的一致性:标底价为内容、编制依据应该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4 标的价格的合理性:标低价格作为招标单位业主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期望值,应力求与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5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这一原则体现了标底唯一性的原则,也同时体现了招标中公正性原则。
二、标底编制依据
1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 工程施工图纸、标准图集、工程量计算规则;
3 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等资料;
4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 现行的预算定额、工期定额、费用定额、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及有关调整计价的文件等;
6 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
三、标底的编制内容
1 封面
包括标底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标底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员职业资格证章
2 标底编制说明
包括编制依据、编制中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3 标底价格计价书
包括全部的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直接计算表、材料价差调整表、费用计算表、主要措施费用计算以及主要材料用量表等。
4 标底附件
如标前答疑纪要,各种材料设备的价格来源说明,现场的水文、地质资料,施工方案等。
四、标底审核
标底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 标底计价的内容: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件款。
2 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以及主要材料数量等。
3 计日工单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