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3 次浏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js4399金沙线路指定入口(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市委党校厨房设备(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LCZB-2018-SZ11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 交货期/完工期 |
1 | 厨房设备(施)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15日历日。 |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投标人具有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工业和商业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市级住房和建设局颁发《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附注明有效期的附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供证明材料(投标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该材料);
5.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开具增值税发票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加盖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8楼js4399金沙线路指定入口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8年11月30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4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17楼南侧1711开标室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 0755-82768813
2.采购代理机构:js4399金沙线路指定入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8楼、17楼
联系人:刘工、储工
电话:0755-25882688/8002/8099
传真:0755-25882688/8669
公司网址:www.szhlc.com.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帐户名称:js4399金沙线路指定入口
账 号:7442310182800037961
js4399金沙线路指定入口 2018年11月23日